各学科、导师、研究生:
根据《南通大学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通大学位〔2017〕19号,以下简称细则)和《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、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》(通大学位〔2020〕15号),现将2024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和材料归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学位论文答辩
学位论文答辩由申请人于5月11-30日登录“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系统)进行申请,导师和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核。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和论文评阅结果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资格审查、学生答辩申请,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答辩。学位论文答辩应准备好各项材料,认真做好答辩记录,相关表格详见附件一。学位论文答辩时间5月25日-6月6日,具体时间待通知,有什么特殊情况的需要提前报备。
二、学位申请
(一)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,登录系统进行学位基本信息填报和学位申请,导师和学院进行资格审核。申请博士、学术学位硕士学位人员请勾选符合《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、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》(通大学位〔2020〕15号)要求的成果,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《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、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》的要求进行审核,并对审核结果负责。
(二)申请硕士学位人员6月20日前登录系统上传论文最终版。
三、归档材料
1.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须按照学校档案馆、图书馆的要求提交归档材料及学位论文(另行通知),学位申请书从系统中导出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督促和审核工作。
2.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,须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版上传学校图书馆(上传版本为PDF格式,具体上传时间另行通知)。上传学校图书馆和归档学校档案馆之前,学院将组织对部分论文有重点地抽查进行再次查重,申请学位人员确保上传的论文与留档的纸质版论文一致,以便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和教育部学位中心抽检使用。
学位材料归档另行通知。
附件: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相关表格
研究生管理办公室
2024年5月11日